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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车安全家长培训会走进商河县第三实验学校发表时间:2021-10-08 11:30 校车安全会议图 第三实验学校杜主任致辞图 一、候车安全规范 1、司机:发车前,司机应例行安全检查,检查车轮、发动机、方向盘和制动装置等;车辆关键部件是否正常。 2、家长:准时把孩子送达班车候车点;学龄前儿童一定要由家长护送,待校车到达,将孩子交由照管人员后离开。 3、照管人员: 负责组织学生列队候车,在候车时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; 进行日常的体温检测和肢体消毒。 4、学生:要走人行道,靠路边行走,不要横穿马路,更不能翻越栏杆;要有秩序地列队行走;不要互相追逐、打闹、嬉戏;不要东张西望、边走边看书报;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指令,听从交警指挥,做到“红灯停,绿灯行”。 学生在站点排队等校车图 二、上车安全规范 1、司机:车辆停稳后,打开停车臂,开启车门,保证车辆稳定,不得离开司机座位;开车前,通过360无盲区设计检查车前和车后是否有学生在玩耍。 2、照管人员:上车前督导学生上车,清点学生人数;并与学校值班老师办理交接手续;学生上车完毕后要求全体学生系好安全带,并帮助未能系好安全带的学生系上;所有学生系好后,下车巡视一周,确认车辆周围没有其他学生;检查完毕后,上车讲解车辆行驶中的注意事项,指出逃生门并讲解其用途;所有检查完毕后,示意司机收起停车臂并开车。 3、学生:有秩序的排队上车,不要拥挤,注意脚下台阶别滑到,要先下后上,不要争抢;上车紧握扶手,预防摔倒,刷安芯卡;上车后系好安全带,不在过道随意走动、打闹;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,听从照看人员的安排;不要把汽油、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车内。 4、家长:等校车行驶离开停靠站点后家长可自行离开;校车未离开停靠站点,家长须从车后行走,不可在车前盲区行走过马路。 学生排队上车图 三、行车安全规范 1、司机:行驶过程中严格按照校车驾驶规范驾驶。不超速,不闯红绿灯,不随意变换车道等。 2、照管人员:坐在照管人员座椅上,监督学生安全乘车,每5分钟巡视一次;遇到学生特殊情况上前处置;熟练掌握各类事故应急处理方式,遇事沉着镇静。 3、学生:车辆行驶的过程中不要把头、手、胳膊伸出手窗外,以免发生意外;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,以免伤及他人;校车行驶当中,最好不要吃东西,尤其是糖豆、花生一类的食品,它们容易在校车晃动时呛到气管中;在车上要服从照看人员的管理,不要打闹,不要起哄;乘车时要坐稳,不要在车上打闹,也不要随意走动,更不能在车上写作业;乘车时不要解开安全带。 学生乘车图 四、下车安全规范 1、司机:靠站停车,打开停车臂并开启车门,全程在司机座位上保证车辆安全停靠;开车前,通过360无盲区设计检查车前和车后是否有学生在玩耍。 2、照管人员:确认此站有到站学生;车辆停靠后,先行下车,检查车门周围是否安全;组织学生下车,帮助各个学生下车;核实接送人身份,对下车学生进行登记。对未有接送的学生需电话与家长确认;学生全部下车后,上车巡视检查,看有否学生或学生物品遗留在车上;检查完毕后,示意司机收起停车臂,关闭车门。 3、学生:车辆停稳后,解开安全带;有秩序地排队下车,由后向前依次下车;下车后听从照看人员安排,列队等候家长来接。 4、家长:学生放学下车时,家长必须到校车停靠点;在校车车门口一侧等候学生下车。 家长接送学生放学图 五、交接规范 (一)校车与家长交接规范 为加强校车安全监督管理,根据《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》有关规定,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义务,配合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,为强化学生和学生监护人的安全意识,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学生乘车安全,明确责任与义务,特制定交接规范。 上学时与学校老师签字交接图 校车公司:学生上车后下车前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校车公司负责。 家长:学生上学时从家至上车前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;学生放学时下车后至回家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。 学校:学生上学时下车后安全责任由学校负责;学生放学时上车前安全责任由学校负责。 校车作为接送学生的专用交通工具,要求安全,上下车便捷,且具有明显标志和警示标志的特种专用车辆。要求校车准时到达接送点、准时到达学校,对车辆的正常运行比客运、旅游、公交等其他车辆要求更高,对车辆的可靠性要求更高。校车上下学生,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;停靠期间,校车须打开停车指示标志,开启校车标志灯。在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,其余车辆的避让校车分以下两种情况: (1)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,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,不得超越。而相对方向车道的车辆,也应当停车等待; (2)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,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,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。 当停车等候的车辆,不得以变道的方式超越校车。同时,在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笛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。 校车停靠指示图 |